平台价格监管进入“精准刻度”时代:《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深度解析
商家们终于可以在不同电商平台自由定价,不用再担心因为价格不一致被平台“隐形惩罚”;消费者在下单时,那些隐藏的搭售服务和自动续费选项将无所遁形。
2025年12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这份被业内称为“平台价格宪法”的文件将于2026年4月10日正式实施。
在平台经济占据国民经济重要地位的今天,这部专门针对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的监管规则结束了平台价格监管“碎片化”的历史。
规则背景:平台价格监管从“原则”到“细则”的升级
平台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价格行为监管长期依赖《价格法》、《电子商务法》等基础法律的原则性规定。
随着平台商业模式日益复杂,价格操纵、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等新型问题层出不穷,现有法规在具体场景中的适用性面临挑战。
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三部门就《行为规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收到广泛反馈。根据这些意见,规则在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明确明码标价制度和完善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等方面进行了重要修改。
监管框架:系统性构建平台价格行为“负面清单”
《行为规则》共7章29条,构建了覆盖价格形成、标示、竞争和权益保护全链条的监管框架。
规则首次明确定义了“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的概念区分,并将“价格行为”范围扩展至制定或变更价格、价格标示、收取费用、实施补贴等全流程。
在价格标示方面,规则针对平台经济特点细化了明码标价要求。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必须在网站、应用程序等界面明确标示价格信息,包括商品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等基本要素。
对于动态定价、分时定价等新型定价模式,规则要求必须在显著位置公开定价规则和影响因素,确保价格变动的透明性。
自主定价权:打破平台对商家的价格控制
规则最大的突破之一是强化了对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保护。平台经营者不得通过搜索降序、流量限制、下架商品等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调整价格。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规则明确禁止平台强制要求“全网最低价”或“跨平台价格一致”。这一规定直接针对电商领域长期存在的“二选一”变相行为,为商家在不同平台实施差异化定价策略扫清了障碍。
对于平台收费行为,规则也设立了透明度门槛。平台新增或变更收费项目、规则时,必须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7日,并为不接受修改的商家提供合理的退出机制。
消费者权益: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的转变
规则第五章专门聚焦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直指当前平台交易中的痛点问题。
免密支付、自动续费、搭售服务等常见商业实践现在必须满足新的透明度要求。经营者必须以显著方式展示这些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
对于消费者深恶痛绝的“大数据杀熟”问题,规则明确禁止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能力、消费习惯等信息实施价格歧视。同时,规则鼓励平台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和商品质量担保制度。
| 监管维度 | 平台经营者(如电商平台) | 平台内经营者(如平台商家) | 消费者 |
|---|---|---|---|
| 定价自主权 | 受限,不得强制商家定价 | 强化,可跨平台差异化定价 | 获得更透明价格信息 |
| 行为规范 | 需修改平台规则,增加透明度 | 需规范标价,禁止价格欺诈 | 获得更多取消自动服务的权利 |
| 合规成本 | 短期增加,需系统调整 | 长期降低,减少平台不合理要求 | 无直接成本,获得权益保障 |
| 长期影响 | 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 增强经营自主性 | 提升消费体验和信任 |
数据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解读,2025年12月
不正当价格行为:明确平台经济中的“红线”
规则第四章系统梳理了平台经济中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将传统价格法规与平台特性相结合。
低价倾销行为在平台经济中获得更精准的界定。规则明确,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的低于成本销售被禁止,但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等特殊情况除外。
引人注目的是,规则为创新型商业模式留下了空间。平台经营者若采用长期免费的商业模式,且有利于创新和长远福利,可不被认定为低价倾销。这一规定平衡了监管与创新的关系。
针对突发事件期间的物价问题,规则特别规定平台经营者在销售应急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时,不得大幅度提高价格或收取不合理费用。
落地实施:近4个月自查期为平稳过渡创造条件
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正式实施,这为各方留下了近4个月的准备期。
在此期间,三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逐项对照监管要求进行自查,重点包括完善内部合规制度、修改平台规则以及加强制度宣贯。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三部门将加强部门协同,通过政策宣贯、行业自律、监测评估和监管执法的组合措施推动规则落地。
长期来看,规则的实施将推动建立平台价格行为的常态化监测机制,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预期。
随着2026年4月10日实施日期的临近,各大互联网平台已开始内部评估和系统调整。一家头部电商平台的合规负责人透露:“我们正在重新审核所有与价格相关的平台规则,特别是涉及商家定价自主权的条款。”
规则实施后,消费者打开购物软件,将看到更清晰的价格构成和更少的隐藏选项;中小商家在不同平台定价时,不再受制于平台的“最低价”要求。
平台经济的竞争正从流量争夺转向合规与创新并举的新阶段,而这部规则将成为这一转型过程中的核心标尺。
主要参考信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关于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 2025-12-20. https://www.samr.gov.cn:1935/zw/zfxxgk/fdzdgknr/jjjzs/art/2025/art_eef66659c9624c5091bd3acd050b1710.html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时政】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发改价格规〔2025〕1607号)》. 2025-12-21. http://scdfz.sc.gov.cn/gzdt/zyhy/gwyxx/content_190607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答记者问》. 2025-12-20. https://www.ndrc.gov.cn/xxgk/jd/jd/202512/t20251220_1402517.html
新华网. 《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答记者问》. 2025-12-20. https://www2.xinhuanet.com/fortune/20251220/3de836b5783946e48fa2012870afb653/c.html